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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用公文和文种的写法 之 函的写法

发布日期:2013-09-28 | 阅读次数:
 函的应用范围比较广泛,在上下级机关之间、平级机关之间或不相隶属的机关单位之间,涉及各方面的公务联系,都可使用。

较为正规的公函,格式可分为三部分:

开头,包括标题、编号和受文单位。标题可由发函单位、事由、文种组成。

正文是函的主要部分,要看不同用途来确定写法。去函要把商洽的原委、询问的问题、请求的事项、告知的情况等写清楚,以便得到对方的支持、理解或回答。复函,要针对来件所询问的问题、商请的事项给予明确答复,不能含糊其词,模棱两可,不着边际。

结尾包括结束语及署名、日期。结束语如去函的“为要”、“为盼”、“为感”、“为荷”,复函的“待此复函”、“此复”等。也可不写结束语,正文写完即结束。

撰写函件应注意:

第一,要写得内容专一、集中、中心突出,一般要一函一事。

第二,要有分寸。对上应尊重,对下应谦逊,对平行或不相隶属机关,应以礼相待。语气应力求平和、礼貌。要摒弃不必要的客套、无须讲的道理、空洞的套话。

第三,恰当使用习惯用语。